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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一中预防接种证登记查验制度

来源:石门县第一中学 发布时间:2020-04-30 浏览次数: 【字体:

石门一中预防接种证登记查验制度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疫苗流通及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认真执行接种证查验制度,规范学校内预防接种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就读于我校的新生适用本方案。

2.新生入学时所查验的接种证中必须接种疫苗包括百白破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糖丸、乙肝疫苗、麻疹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等七种。

3.新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时,应要求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出示《接种证》。

4.学校班主任负责查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标准免疫程序,检查学生是否完成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对学生的预防接种情况记录在学生体质健康登记卡上,《接种证》交还家长保存。

5.当发现无接种证的学生时,应告知家长到学生原来接受预防接种的预防接种门诊去补办接种证。暂时难以补办接种证的,可由原来接受预防接种的预防接种门诊或石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证明。

6.对必须接种而尚未接种的学生要求及时进行补种。学校主动与石门县预防接种门诊取得联系。石门县预防接种门诊的医生到学校对登记记录进行核对,预防接种门诊医生确定接种时间,学校负责通知家长去进行接种学校把补种情况记录在接种证上。

7.每年开学之际,石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派业务人员进驻我校,协助开展《接种证》查验工作,并掌握相关接种信息。

8.我校将凭《接种证》入学工作纳入常规业务工作范围,加强日常性督促检查,在新生入学须知上告知凭《接种证》入学的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

9.对落实《接种证》查验制度不力而导致学校相关传染病爆发流行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10.学校对学生查验接种证登记和疫苗查漏补种的资料存档以备疾控部门和教育部门的检查。

石门县第一中学

2020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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